6月21日,两岸金融政策持续开放,台湾、中国大陆双方在上海举行的第九次两岸高层会谈中签订了《两岸服务贸易协议》,该协议包括本文四章、20多个条文,以及承诺表和服务者定义两个附件。其中大陆方面在保险业、银行业及证券期货业分别对台湾做出1项、6项及8项开放承诺,且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RQFII(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)方式投资大陆资本市场,有助于台湾金融保险业摆脱台湾因市场利率太低造成的经营困境。业内人士指出,该协议的出台对台湾有四大好处,一是在大陆的台商可以转型;二是新的台商可以登陆;三是可以增加很多台干就业机会;四是年轻人不愿在台湾领22k,可以到大陆发展。
然而也有业内人士指出,《两岸服务贸易协议》也存在让人忧虑的部分,首先,这个协议过于简单,无法承担完整服务贸易协议赋予的任务。其次,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采取的“负面表列”相比较,两岸服务贸易的开放幅度还是不足。它作为一个解决台湾短期经济问题的过渡性协议可以,但无法作为一个可长可久的两岸服务贸易的制度性安排。且由于谘商的时间长达两年,也让人遗憾。最后,台湾在开放市场的谘商模式仍是由厂商或公协会主导,导致许多可以开放的金融项目都被业者的保守心态拖延,影响到“贸易创造”效果的形塑和经济的进步。